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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2018年秋季收费标准公示栏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9 12:41:5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根据长发改价费【2018】204号文件制定的收费标准,我校2018年秋季收费标准综合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代收书籍费 住宿费 收费合计
走读生 寄宿生
会计、金融、市场营销、物流、文秘 商务英语 300 300 300 600
航空服务 300 300 300 600
烹饪 300 300 300 600
旅游服务、酒店管理、形象设计、轨道交通服务、电子商务 300 300 300 600
注:1、书籍费和作业本费按专业要求,报同级教育、物价部门审批后,实行期初预收300元,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住宿费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300元/期执行。
    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202号),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学生,包括顶岗实习阶段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且按规定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和非顶岗实习阶段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
    4、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学校电话:0731-84905706  82227004   8490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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