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长教通〔2012〕101号关于做好2012年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自报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系统内部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全市教育工作目标按期如质实现,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自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各单位在研究设定2012年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时,要注意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服务全局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及《2012年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征求意见稿)》(附件一),将全市教育发展目标、中心任务、重点工作与单位工作有机结合,主动对号入座,自觉承担责任。
2、结合实际的原则。除落实全市性工作目标以外,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职能特点,自报目标既要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又要自加压力、富于激励。要通过目标制定,科学明晰工作任务及要求,实现班子分工优化。
3、简洁精炼的原则。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要点、主要任务,按照“考少、考准、考实”的要求,突出全局性工作、主要职能、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指标值及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指标的可考性和可操作性。
4、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定量指标是指以具体的数值来衡量的指标;定性指标是指用具体要求来描述的指标。各单位在设定目标时,要注意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其中定量指标的总权重为40%,定性指标的总权重为60%。
二、具体要求
1、准确定位,区别对待
根据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职能和工作特点,今年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设定分以下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个性单位:直属机构ⅰ、直属机构ⅱ单位工作目标体系先由单位自行设定上报,经市教育局对应职能处室和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初审,报市教育局党委审定。
共性单位: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基础教育ⅰ、基础教育ⅱ、中职教育、特小幼等五个类别。此类单位目标体系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共性指标由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提出设定建议,个性指标(即区别于其它同类单位的指标)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申报。市教育局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对被考核单位自报目标和处室建议设定目标进行综合审议、并形成完整的目标体系以后,报市教育局党委审定。
2、全面细致,认真负责
各单位要对照《201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自报表(样表)》(附件2),各处室要对照《2012年度内部绩效考核共性单位共性指标设定建议》(附件3),认真填写好下列栏目。
①“考核内容”栏,高等教育、中职教育、基础教育ⅰ、基础教育ⅱ和特小幼等五类考核内容为“教育教学教研”(高等教育类为“教育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直属机构ⅰ类考核内容为“业务管理”、“人员管理”、“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直属机构ⅱ类考核内容为“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
②“考核指标目标值及标准”栏,要求将主要的具体工作任务列入,总数不超过20个。原则上不相关联的工作不列在一个考核指标中。考核指标目标值及标准的表述要求明确具体,必须明确地规定完成的数量、质量、效果、时间等。
③“指标性质”栏,a表示定量指标,b表示定性指标;拟定为a类指标的须为权威统计数据。处室在拟定a类指标时须同时说明该指标为“合格指标”或“优秀指标”,并同时提供等第评价方法。
④“分值”栏,按总分100分进行分配,与2011年保持相对稳定,由市教育局绩效办根据指标性质及目标要求统筹制定。
⑤“制定依据及2011年完成情况”栏,定量指标需说明统计口径、数据来源以及2011年度完成值;定性指标需说明指标完成的质量与标准、进度与成效等考核维度。同时,各指标要注明制定的文件、会议等依据。
⑥“责任领导”栏,为考核单位分管该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同一考核指标由几个班子成员共同负责的,以排序区分责任大小,责任领导原则上年内不变更。
三、落实职责
1、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目标制定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对照全局中心工作,突出本单位主要职责职能,提高目标自报质量,切实做到重要目标不遗漏、不偏向、不降标。工作目标上报之前,需经单位班子讨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本单位《2012年度工作思路》、本单位召开的涉及2012年度全局性工作安排部署的会议材料一并报送到市教育局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机关各处室要结合今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和处室自身职能,提出共性指标设定建议,并填写好《2012年度内部绩效考核共性单位共性指标设定建议》(附件3),经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盖章后送交市教育局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综合汇总。
2、各单位的工作目标及相关材料、处室相应指标设定建议请于5月15日前报组织处812室。电子文档须标明本单位、本处室名称。
联系人:江晨
电话:84899730
邮箱:
附件:
1、2012年度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初稿)
2、2012年度内部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自报表(样表)
3、2012年度内部绩效考核共性单位共性指标设定建议(样表)
长沙市教育局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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