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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学校

长沙财经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5-21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 工作目标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建立健全与国家教育法规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学校章程及相关制度,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依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依法治校的实效性,推进校风建设,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创造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组织机构:
 长:黎 辉
副组长:肖建军  周 灿
 员:贺莉莎 彭建成 冯庆珍  谢建立 杨毅群 杨立东
        李伟琼 刘海文 夏延刚 马炼成 杨 威 常其祥
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松林任办公室主任,王海燕任副主任。
三、 主要任务
(一)依照办学章程,完善管理制度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论证,依照学校办学章程,统领学校管理,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推进学校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运行机制的形成。对学校现行人事、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培训、学生教育、实验室仪器设备、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清理和修订及查漏补缺,对不符合教育改革的原则和精神,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和纠纷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人事管理、审计监督、合同管理、招标管理等规章制度,保障依法治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财产、经费管理。
(二)强化依法治校,推进校风建设
依法治校是校风建设的的重要内容。要通过依法治校活动,进一步搞好学校的政风、教风、学风的建设,健全比较完善的校风建设平台和各种有效的机制。一是政风建设方面,要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加强处室效能建设,完善目标责任制,确保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是教风建设方面,健全各种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规范从教行为,弘扬学术,严谨治教,追求卓越,确保依法治教,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三是学风建设方面,在积极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各种必要的规章制度,以达到严格管理,使广大学生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明确做人与做学问的要求和规范,努力做到“敬业、求实、勤奋、廉洁”。
(三)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工作质量
健全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的相关制度,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确保这项工作的全面实施。抓好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途径、时间、程序和监督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等公开制度。
(四)建立校内申诉机制,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要根据《教育法》、《中等职业教育法》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明确负责校内申诉的受理、处理工作的部门,规范申诉处理的工作程序和机制。畅通申诉渠道,落实师生员工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诉权,依法公正、公平办理师生员工提出的申诉事项,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学校的稳定,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化进程。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治校
要把加强党的纪律、增强责任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确保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健全责任制的领导机制。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任务、责任要求,落实到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三是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责任追究,从严治党、依法治校。
四、工作措施
l、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2、实行校党委会议制、行政例会制、教职工会议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学校一切工作,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一般性的校务工作由校长室与有关处室共同商议决定。重大问题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提交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认真组织落实教代会的各项决议。
3、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
4、建立校长信箱制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来访要热情接待,来信要及时处理。耐心听取群众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热点问题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
5、严格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执行“一费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维护学校形象。
6、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党委、校工会(教代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学校要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使民主办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五、工作步骤:
完成时间
自查自纠工作环节
责任人
2006年6月底前
进行宣传动员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处室
2006年8月底前
开展调查摸底
各部门、各处室
2006年9月底前
查找突出问题
各部门、各处室
2006年10月底前
分类作出处理
各部门、各处室
2006年11月底前
认真搞好整改
各部门、各处室
2006年12月底前
组织评估验收
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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